我校与长宁区精神卫生中心签订“医教结合”协议

发布者:范家卉发布时间:2016-04-18浏览次数:688

        414日上午,我校在长宁区精神卫生中心与院方举行签约仪式,签署《华东师范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医教结合”工作协议书》,这标志着我校“医教结合”平台正式建立。受陈群校长的委托和授权,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主任朱虹带领我校代表团参加签约仪式。签约仪式由长宁区精神卫生中心院长助理鞠康医生主持,长宁精卫院长沈颉,院党支部书记牛昕等出席仪式。



沈颉院长首先代表院方欢迎朱虹主任一行的到来,她说,华东师范大学是全国重点高校,其心理学专业和心理中心在社会上享有盛誉。我院很荣幸能与华师大合作,提供我院的专业力量,共同参与到华师大的育人和人才培养的工作中。朱虹主任感谢沈颉院长和牛昕书记对我校的支持,她说,当前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形势严峻,心理危机事件频发,罹患精神障碍的学生需要及时的医学治疗。长宁区精神卫生中心是一所集医疗、预防、科研、教学和康复为一体的现代化精神专科医院,有着深厚的专业力量,以严谨的医疗作风、优质的全面服务和精湛的专业技术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此外,医院还长期致力于社会服务,此次与华师大的合作,更是充分体现了以院领导为核心的全体医护人员的社会责任感。


 


双方随后进行签约仪式,朱虹主任与沈颉院长签署了《华东师范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医教结合”工作协议书》。签约后,双方进行了友好会谈,并就今后具体工作的开展交换了意见并达成初步共识。双方一致认为,必须贯彻“早发现,早预防”的宗旨,对学生及时做出专业的精神状况评估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从本月起,院方将定期派业务骨干到我校坐诊,对疑似有精神障碍的学生进行评估并提供医疗建议。此外,院方将为有需求的学生开辟入院绿色通道,确保相关学生在第一时间得到医治。双方还就其他的合作形式进行了进一步的探讨。


  

随着《精神卫生法》和《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的深入实施,必须依法开展心理咨询工作。如何在法律框架内为部分可能患有精神障碍的学生提供有效的服务,需要学校心理中心,各院系和医疗机构的密切合作及配合。通过与医疗机构的联动与合作,可以为当事人赢得最佳的治疗时机。教育和医疗机构的分工合作,有利于整合各类资源,在各自框架内发挥最大功效,为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未来,在“医教结合”平台上,各类服务项目如心理健康宣教,医护人员心理培训、疑难案例指导,协助危机评估和干预,开辟入院绿色通道,配合康复治疗等将陆续展开并有机整合。“医教结合”平台的建立将逐步探索建立教育系统与卫生系统合作的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将进一步促进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更好地为学生服务,同时深化和发挥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功能。